海关总署和农业乡村部日前联合发布两份公告,自2019年12月19日起,免除日本疯牛病禁令以及日本口蹄疫禁令。公告称:依据危险评价成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免除原国家出入境查验检疫总局、原农业部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日本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。一起,另一份公告称,依据危险评价成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免除日本口蹄疫禁令,答应契合规范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。原质检总局、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一起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