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条规定,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,保障网络免受干扰、破坏或者没有经过授权的访问,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、篡改:
第二十二条规定,网络产品、服务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。网络产品、服务的提供者不可以设置恶意程序;发现其网络产品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、漏洞等风险时,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,依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第十三条规定,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,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,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、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第四十三条规定,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、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的,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隐私信息;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、存储的其个人隐私信息有错误的,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。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。
第四十六条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,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,传授犯罪方法,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,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,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。
第二十一条规定,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,保障网络免受干扰、破坏或者没有经过授权的访问,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、篡改:
第二十二条规定,网络产品、服务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。网络产品、服务的提供者不可以设置恶意程序;发现其网络产品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、漏洞等风险时,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,依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第十三条规定,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,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,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、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第四十三条规定,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、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的,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隐私信息;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、存储的其个人隐私信息有错误的,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。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。
第四十六条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,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,传授犯罪方法,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,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,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。